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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唐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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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雁过拔毛,猪过留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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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的阳光普洒在这遍眼都是**红墙的洛阳城中,突兀横出的飞檐,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粼粼而来的车马。

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行人,还有那一张张恬淡惬意的笑脸,无一不反衬出洛阳民众对处于大唐泱泱盛世的自得其乐。

洛阳城自隋朝起就是丝绸之路东端一个重要的交易地点,商业古都,经济繁荣,热闹非凡。

唐高宗后武则天选择迁都洛阳,也有这方面考虑,可是今日的洛阳城,似乎比往常更加喧闹。

只见洛阳城中,有一处人群密集,不知在围观什么,还站在一侧指指点点。

走进一看才知,人群正围绕在一处庄园外,被围绕在人群中央的,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身穿白色劲袍,脚踏黑色皮靴。

说起这名少年,在洛阳城提起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此人名叫沈默。

其父乃是这洛阳城内首曲一指的财主沈大富,沈大富这个名字很土,但是身家可谓丰厚无比。

除了在城内拥有十几家粮店,二十多家木匠铺,五家铁匠铺,和数不清的绸缎庄之外。

还是洛阳城五大商行之一沈氏商行的掌舵人,在城外拥有的土地更是不计其数。

被人尊称沈半城,意思是在这诺大的洛阳城,差不多有一小半的产业是属于他的。

如果仅是如此,沈默也只能算是纨绔子弟,不会让整个洛阳民众都知晓。

通常家有余财的富家公子都是以寻欢作乐,放浪形骸为主。

而沈默出名则是因为他自幼习文学武,八岁那年就以幼资同国子监卸任的夫子论道,洋洋洒洒的言论使的夫子惊呼神童。

平时还起早贪黑打练筋骨,加上家中颇有资财,可以聘请武师教导,所以身材远超同龄人。

此时被众人围在中间的沈默看到周围的人群,牙关紧咬,但是面色丝毫不变。

“这些唐朝人都是什么鬼,拔个猪毛做牙刷都这么好奇。”

回想起这些,沈默一肚子的辛酸泪,他是二十一世纪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在高空作业时脚手架坍塌从十四层高楼坠落下来。

本以为是一命呜呼,可谁知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来到一千四百年前的唐朝贞观时期。

刚苏醒那会儿,被身边围绕的一群老大夫吓一跳,经过再三解释才了解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洛阳城内数一数二的公子哥。

被这群老大夫围观是因为自己出去爬山的时候不小心从山上掉下来,砸到了脑袋。

自己在这个时代的便宜父亲听到消息后连夜将洛阳城内知名的大夫全部请了过来。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哈哈,老子也是富二代了,我要买跑车要买楼,用手机用一个丢一个,喝豆浆喝一杯倒一杯…

躺在在床上修养这段时间,沈默也算是第一次体验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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